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 依法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添加时间:2009-3-11】

本报3月10日讯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在报告中指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将高度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的新情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着力服务大局,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637件。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继续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行为。 |
